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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郭買菜回來,收拾停當,就給小胡打電話。


小胡這幾天跟他賭氣,肯定是回自己家了——由於樂樂已經長大了,經濟條件也強多了,她那房子去年已經收回來、不再出租。


 


老郭已經計算好,坐公交車從他家到小胡家大概半個鍾頭路程。他這邊放下電話,那邊正好把收拾好的海貨上鍋。等小胡到了,熱騰騰地剛好開吃。


 


然而,電話裡卻隻有一個冷冰冰的機械女聲提示他:您所撥打的手機已關機。


 


他又給樂樂打電話,竟然也關機了。


 


老郭心裡咯噔一下,有了不祥的預感。


 


他也顧不上做飯了,打了個車就往小胡家跑。敲了半天門,也沒人應聲。


 


他腆著臉去鄰居家打聽。鄰居審視了他半天,才告訴他小胡一直都沒回來過。


 


這下老郭是真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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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這個時候,他才發現他真的一點都不了解小胡。


 


他甚至連小胡有什麼親近的朋友都不知道。他想打聽小胡的消息都不知道上哪打聽。


 


至於她的娘家人,前些年小胡倒是一直挺熱絡,希望他能去見見,但他倆畢竟沒結婚,老郭自覺名不正言不順,也怕娘家人逼婚,因此一直推脫。最近幾年,小胡可能絕了跟他結婚的念頭,自己也不提了,老郭樂得輕松,更不會主動上門了。


 


老郭心裡一團亂。


 


聯想到小胡是去見前夫之後失蹤的,前夫又是那樣一個混球,他越想越覺得小胡的失蹤跟前夫脫不了幹系,於是趕緊去報了警。


 


沒想到,警察卻不受理這事兒。


 


接待老郭的民警態度很和氣:「老人家,人口失蹤案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報案。利害關系人一般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或其他關系密切的近親屬。您這種情況,我們是不能受理的。」


 


老郭非常生氣:「我是她男朋友,一起生活七八年了,怎麼就不能受理了?」


 


民警依然耐心地解釋:「男女朋友並不能構成法律上的親屬關系。」


 


老郭更生氣了:「你聽明白沒有?我們一起生活七八年了,天天在一塊!我跟她,比你剛才說的那些法律上的親屬關系都更親近!她失蹤了,我第一個知道,怎麼就無權報警了?我跟你們說,她是去見她前夫才失蹤的,她前夫有暴力前科,還蹲過大獄,一定是他把她給監禁了,要是因為你們不受理,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,你們負得起這個責嗎?!」


 


「抱歉,這是規定。你們沒有結婚,就不構成法律上的親屬關系,哪怕你們再親近,那都是私人領域的事情,不是法律範疇的事情,我們就不能受理。您要是真擔心您女朋友,不如回去聯系她的直系親屬來報警。」


 


老郭啞口無言。


 


但他越想越擔心小胡。


 


既然警察幫不上忙,他就隻能自己去解救小胡。


 


他聽小胡跟女兒聊天的時候講過,小胡前夫現在住在「家園小區」,以跑運輸為生,但三天打魚兩天曬網。不跑運輸的時候,就在家裡睡覺、打牌。


 


老郭去了家園小區。


 


他不知道前夫具體的門牌號,好在家園小區是以前柴油機廠的家屬院,鄰裡之間熟悉得很,一打聽就打聽到了。


 


而且老郭運氣不錯,碰見的老太太十分熱心,還指點他:「你這會兒找他正好,再晚了,他就打牌去了。」


 


未免打草驚蛇,老郭沒敢貿然上門。


 


他在樓下蹲點。


 


初秋的晚上,其實已經有點涼了。老郭穿了件短袖,也沒吃晚飯,凍得哆哆嗦嗦,在小區裡徘徊了三個鍾頭,打了好幾個大噴嚏,餓得前胸貼後背……


 


臨近夜裡九點,別人都要回家了,小胡前夫才晃晃悠悠地下樓。


 


老郭趕緊躲起來,不遠不近地跟在前夫身後。


 


前夫走進小區門口的小飯店,不緊不慢地點了個蓋飯。


 


老郭守在小飯店門口,實在餓得不行,但也不敢走開去吃口飯,生怕這麼會兒工夫把前夫跟丟了。


 


前夫這頓飯,吃了足足有一鍾頭。酒足飯飽,哼著小曲兒,這人進了小區另一棟樓的 502。


 


老郭趴在門口聽了半天,一點聲音沒聽到。屋裡似乎是做了隔音,推測是前夫打牌的據點。


 


這天晚上,前夫一直呆在 502。


 


老郭迷迷糊糊地在樓道裡睡著了,等睜眼的時候已經是凌晨 4 點多,他渾身又僵又硬,鼻子也堵了,明顯是傷風感冒了。


 


老郭不想功虧一簣,還是堅持到前夫打完牌——好家伙,已經早晨 6 點半了。


 


前夫又去小區門口的早餐攤吃了早飯,一大碗豆腐腦,加三根油條。老郭遠遠地看著前夫狼吞虎咽,感覺自己胃裡燒出了一個洞,快餓昏過去了。


 


又餓又累的老郭,此時深深陷入自我懷疑。


 


他想起昨天晚上民警的建議,不禁想,或許自己該聽警察的話,應該聯系小胡的親屬報警,而不是自己在這裡逞英雄。


 


畢竟對他這個年紀的男人來說,逞英雄已經太不自量力了。


 


但就在老郭要走的節骨眼,他忽然聽到早餐店老板跟前夫說:「還是老樣子?給您打包兩碗面條?」


 


「兩碗面條」四個字像炸雷一樣,在老郭頭頂炸開了。


 


前夫自己一個人住,明明吃過早飯,為啥還要再打包兩碗面條?


 


一定是他監禁了小胡和樂樂!


 


老郭心裡確信無比。一下子,他既不餓也不累了,渾身上下充滿了勇氣和力量。


 


他要去解救小胡,這是他的使命!


 


前夫搖搖晃晃地帶著打包的兩碗面條回了家。


 


老郭一刻也不願意再等了。他想,光天化日,隻要他能吸引足夠多人的注意,前夫也不敢把他怎麼著!


 


衝到小胡前夫家門口,老郭咚咚咚地敲門,邊敲邊喊:


 


「張老三,你給我開門!你跟小胡已經離婚了,你跟她在法律上已經沒關系了,你把她關在你家裡,那就是非法監禁!」


 


老郭喊得聲音足夠大,而「非法監禁」四個字又足夠勁爆,果然,有幾戶人家已經探出頭來了。


 


老郭很滿意,繼續把門砸得震山響。


 


張老三罵罵咧咧地開了門:「你他媽誰啊你?」


 


老郭不由分說就往裡闖:「你把小胡藏哪了?你快把她給我交出來!」


 


張老三伸手就揪住了老郭的領子:「原來是你這個老不正經的東西!你拐了我老婆,我還沒找你算賬,你倒自己撞我門上來了,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。」


 


張老三的拳頭毫不猶豫地砸在老郭臉上。


 


但他畢竟是昨晚剛打了一宿牌的人,體虛得很,這一拳便沒多大力道。


 


不過這一拳,卻生生把老郭的「男人力」給砸了出來。


 


老郭吃了一拳,心想挨打也不過如此。而且,從今往後他就是替小胡挨過打的人了,小胡對他還不得更S心塌地?


 


老郭不知道哪裡來的勇力,生拽了張老三一個趔趄,自己率先奔進了房間:「小胡!小胡!」


 


老郭推開主臥的門,裡面空空如也。


 


再去推次臥的門,這次門沒推動,被鎖著呢!


 


老郭猛地用身體去撞門,但門紋絲不動。


 


這個時候,張老三家門口早就圍了一圈人。大家都探頭探腦,做好了準備,看這個不知哪來的老頭從張老三家裡把他前妻給拽出來!


 


張老三顧不得外頭的人,先去攔老郭:「你神經病啊,你這是私闖民宅,我他媽告你你信不信!」


 


老郭從客廳裡拎了一把椅子,拿出了拼命的架勢:「你他媽非法監禁還敢告我私闖民宅,咱們就看看到時候誰告誰!小胡,你跟樂樂離門遠點,我來開門了!」


 


椅子砸在門上。兩三下之後,木質門不堪重砸,終於打開了。


 


眾目睽睽之下,令人萬萬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。


 


從張老三的次臥裡,竄出來兩隻猴子——老郭猝不及防,甚至被一隻猴子撞了一下,扭了腰。


 


門外看熱鬧的群眾也大叫起來。兩隻猴子重獲自由,一路耀武揚威,呼嘯而出,將人群衝散,一溜煙跑到樓下去了。


 


前夫目瞪口呆,好容易回過身來,一把揪住老郭的衣領子:「你他媽賠我猴子!一隻八千呢!」


 


 


 


四、不結婚的好處


 


小區裡多了兩隻猴子。這事不驚動警察都不行了。


 


時隔一天,老郭又跟昨天接待他的民警見面了。


 


這次,民警對老郭多了一絲同情:


 


「老人家,您女朋友失蹤了,您著急,我們都理解,但是您也不能擅闖民宅吧。您看看,搞成現在這樣!」


 


前夫在一旁叫囂:「對,警察同志,他私闖民宅,我拒絕私了,你們把他給我抓起來!」


 


民警對前夫就沒那麼和顏悅色了:「你給我閉嘴!你私自倒賣野生動物,已經構成犯罪!」


 


前夫不服氣:「我的猴子是寵物,怎麼就犯罪了?」


 


民警教訓他:「你養的猴子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!你有林業部門給你發的許可證嗎?」


 


前夫終於底氣不足,聲音小了一些:「我養猴子,和他闖民宅,這也是兩碼事!」


 


老郭此時終於抬起頭來:「民警同志,我做的錯事,責任我都擔,但我女朋友到現在還沒找著,我也聯系不上她的親屬,您能幫我聯系她的親屬報案嗎?」


 


民警嘆了口氣:「您女朋友是胡貴梅吧?我們已經聯系她上了,她沒事,就是跟女兒去外地旅遊去了,您放心。」


 


得知小胡安全,老郭一顆心放下了,但馬上又提起來:小胡去旅遊,為什麼不跟自己說呢?


 


最終,還是小郭把老郭保釋了出來。


 


小郭對老郭的行為頗有微詞,但也不好把話說得太過,隻是勸老郭想開:「或許小胡阿姨是不想跟您過了,畢竟你們倆也沒結婚,您說是吧!」


 


老郭哪有那麼容易想開?


 


尤其當他為小胡進過一次派出所,他一方面覺得,自己為了小胡連命都肯不要了,自己都被自己的深情感動了;另一方面,又為小胡私自去旅遊、連個招呼都不打的不懂事而傷心。


 


但同時,他又想:如果小胡知道自己為她做的英勇事跡,肯定會為他感動,從此對他S心塌地,一輩子不離不棄。


 


 


 


誰知道,小胡從外地旅遊回來第一件事,竟然就是要跟老郭分手。


 


小胡說:「老郭,差 62 天,咱倆在一起就八年了。這些年謝謝你對我和樂樂的照顧。現在樂樂大了,她覺得咱倆這麼不清不楚地相處,給她造成了傷害。我要尊重孩子的意見。咱倆還是分了吧。」


 


小胡的話,像是給老郭兜頭澆了一盆冷水,讓他整個人從頭涼到腳。


 


激動之下,老郭口不擇言:「我看是因為樂樂已經大學畢業,用不著我的錢了吧!」


 


真相如此赤裸。


 


但真說出來了,小胡看著倒像松了一口氣。


 


小胡笑笑:「郭哥,我其實早就看出來了,你心裡怨我。咱倆在一起,什麼都是你出錢,你肯定覺得吃虧了吧?」


 


小胡說中了老郭的心事。


 


但面子卻讓他不能承認:「我沒那麼想。」


 


小胡繼續說:


 


「你這麼想,我也不怪你。我剛才說的話,都是真誠的,感謝你這八年來對我和樂樂的照顧。但是我也得說,我對你也是真誠的,雖然我沒給你花過錢,但我對你的照顧是實心實意的——至於為什麼不花錢,我也希望你能理解,我一個女人,還帶著樂樂,我得為她打算。就像你不肯跟我結婚,是為了小郭打算一樣。咱倆都是為人父母的,原本我以為我不說你也能明白。可是,我發現你開始怨我了,怨這個東西,就是越積越多,你隻要開始這麼想,今後隻會越來越這麼想,咱倆早晚有一天處不下去,那還不如快刀斬亂麻,今後就別處了。」


 


這次,老郭是真的什麼都說不出來了。


 


小胡就這樣跟老郭分了手。


 


老郭要是說不怨恨小胡,那是假的。他覺得,小胡那些讓他無法反駁的「道理」,都是強詞奪理,早幾年她怎麼不跟自己分手?歸根結底,還不是因為過河拆橋,眼見著用不上他了才把他甩了。


 


老郭的老朋友們都勸他想開,畢竟半路夫妻不到頭。況且小胡跟了老郭八年,老郭就算為小胡花了一些錢,那老郭還得了小胡八年照顧呢。


 


「僱個保姆不也得花錢?」老李這麼說。


 


老郭心說也是, 雖然提起小胡還是意難平,但慢慢也就放下了。


 


他很快交了新女友——錢阿姨。


 


 


 


五、新女友


 


老郭跟錢阿姨, 是在單位組織的老幹部活動中認識的。


 


二人年齡相當, 在單位的待遇一致,各方面條件也都差不多。


 


老郭有三套房,每月退休金 8000 塊錢。


 


錢阿姨有四套房, 每月退休金 6500 塊。


 


老郭家有獨子。錢阿姨隻有一個獨生女。


 


跟小胡的敏感纖細不一樣,錢阿姨相當大方爽朗。


 


她什麼話都說在前面了。


 


她主動向老郭提出, 這個歲數了,在一起就是搭個伙做個伴, 領證結婚什麼的就免了, 省得讓兒女心裡不舒服。


 


老郭心裡也正有此意, 但錢阿姨主動提起來, 就讓老郭覺得錢阿姨格外體貼。他想, 有知識的女性就是不一樣,單憑獨立這條, 就比小胡強了很多。


 


錢阿姨為人風趣幽默,愛說愛笑。老郭覺得跟錢阿姨在一起簡直讓他煥發了第二春。


 


他跟著錢阿姨一塊發展業餘愛好。什麼唱歌跳舞, 如今都來得了,過去的老郭成了一個洋氣老頭。


 


錢阿姨的做飯手藝也不錯, 平常對老郭照料得也算很精心。


 


兩個人的生活模式是:周一到周五,他倆住在一起,周末各自回家陪兒女。


 


兒女也樂於見到自己家老人有個伴。


 


而這個伴還省心省事, 免去將來分割財產的麻煩。


 


尤其小郭,對錢阿姨比對小胡親近不少。


 


老郭可謂是春風得意, 但唯一讓他覺得美中不足的就是——錢阿姨這個「獨立」女性,也跟小胡一樣,對他一毛不拔。


 


他跟錢阿姨過日子, 一把蔥、一袋鹽,都要他自己買。


 


但這次他想開了。


 


他畢竟是個男人, 本來就該養家,有人陪伴, 有人照顧, 還圖啥呢?


 


隻有在極少時候, 心裡會有點難受。


 


有一次老友聚會, 老李買了件新夾克, 那樣式別提有多醜了。他調侃老李,誰給你買的衣服,一點也不好看!


 


老李說:「還有誰, 還不是我老婆!就這個眼光!沒辦法,買了還必須得穿。而且你們別看這衣服醜, 貴著呢, 整整兩千塊!」


 


老郭心下一動,說了一句他自己都沒想到的話。


 


他說:「你別身在福中不知福了,像我,這麼醜的衣服也沒人給我買!」


 


 


 


這年清明節, 老郭給S去的老伴燒了好幾套衣服。


 


他跟老伴說:「你在那邊可要好吃好穿,可別像我!」


 


有一句話他沒說出來——「你要是沒走就好了。你要沒走,我也是有人給買衣服的人了!醜點兒也沒關系啊……」


 

第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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